2/06/2009

公社生活.公共生活

1. 在台北回復學生宿舍生活,與kubrick的朋友們還有一群作者住在台北樂樂,很好的地方。但我還是忍不住向朋友們說,李智良、陳智德、鄧小樺與十來個人住在同一間屋子裡睡碌架床,這真是有點詭異。住在大酒店的葉輝調侃說,是字花公社啊。我說,住宿是kubrick給錢的呀。

2. 除了與各出版社的朋友交換了不少書籍外,我已經得到來台的最大回報。今天覺得做什麼都是值得的。猜猜是什麼。

3. 這幾天有關於文學雜誌資助的文章刊於明報世紀版。週四是關夢南先生,週五據說是鄧正健。馬上找到wise news衝上網。能夠在公共空間討論文學雜誌這種被邊緣化了的受資助媒體,這真是好真是好啊我們回到了一個就歷史而言比較合理的狀況。或者用比較挑釁性的修辭,強調文學公共性的年輕一輩和強調私密的上一代終於正面硬碰!很教人激動啊!身在台北,也一股熱血上湧呢。

4. 在獨媒有朋友就關生的文章問,「本站好像有些《字花》成員,冒昧想問,你們覺得自己在拿綜緩嗎?」我簡短回應了一下:

身在台北,只能隨便說兩句。

關生的文意我不完全清楚指向,只說自己對「藝術綜援論」的感受:

1. 無論是不是自己拿,我不覺得「拿綜援」是問題。扶助弱勢是文明政府的責任。而現在香港政府正因不夠文明,才會不斷刁難及抹黑綜援人士。

2. 那些惡劣態度,無論其施行對象是綜援人士還是受資助文化藝術家,都是不合理的。我反對「將資助藝術當成綜援」,意思是不應附帶惡劣態度。

3. 樓上朋友說「教育是否綜援」,我想「教育綜援」和「藝術綜援」的分別在於,許多人認為藝術不是生活所必須的;而我認為這不是文明的想法。社會這樣富裕,還 保留著「先掙口飯吃」的想法嗎?而對「生存先於藝術」的重要反證更是,文化大革命全民超級饑荒,但人們對文化藝術的追求卻在壓抑下熱切得不得了,那時任何 一本私下流傳的書,都會被翻成一卷海帶的樣子。由此可見,生存與藝術不單止不對立,甚至也不一定前者先於後者。

4. 回應抹黑綜援的謬誤,方法除了是「證明那些人士確有需要」、「他們拿綜援其實是社會導致(如經濟轉型)」之外,還應對「沒有工作等於對社會毫無貢獻」的前 設重新檢討。許多拿綜援人士其實努力做義工、參與社會運動、努力維持家庭,這些都是對社會的頁獻,只是不能完全由gdp去衡量。同樣,藝術也可以,並且應 該,有除了經濟產出之外的社會頁獻。我個人辦文學雜誌的理念就是,好吧如果「單單藝術創作就已經是貢獻社會」不受認同,我們年輕力壯不妨多做一點,儘量以 創作、評論、活動、推介、連結等方式,在公共論域中推動文學、藝術及出版,介入社會議題,以擴大文學及藝術的影響力及可見度,養活更多創作者,推動社會公 義。我想這些也可算是社會貢獻吧?就算字花的office經常沒人(其實我們沒有獨立office),也不該被說成「濫用資源」。我跟藝發局爭資源時說, 在巿場上有一本自負盈虧的文學雜誌在十年內都是不可能的事,但我們一向給予超越資助比例的回報,絕不濫用公帑。

5. 我是站在藝術家這一邊的,draft了一篇關於明報論爭的回應,但還未寫成。但我很想在這裡先說一句,記者的立論框架及視野有問題,但在處理手法(包括報導時花的觀察力氣、回應及討論的理性)方面相當優秀。我實在不願見到大家對這位回應的記者口出惡言。

回來再談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關生與鄧正健的文章我都讀過了。

對於關生的「綜緩」說法,我個人覺得(不能代表他,或《秋螢》)政府有錢俾人申請,我們有資格及有熱誠的人當然要去領;但很諷刺的是,政府申請的方法及「領」這個動作實實在在打擊了所謂知識份子的尊嚴,才致帶點委屈的綜緩論(視覺藝術那邊有也此況)。政府責無旁貸為社會的文化事務投放資源,有價值的事就不應以成本效益或經濟回報來衡量,正如教育。領綜緩一事於香港這個社會怎樣被看低及受歧視,小樺已說了,我不必多說,而我一向也如是認為。

而鄧正健的文章,的確,是新舊兩代人的價值觀與文學觀的正面衝突,終於,迎頭而來。鄧正健的觀點實給我當頭捧喝,也不得不叫我自省(而自省的行為又是否自戀的化身?)。然而,我卻把焦點放在「年輕一輩」與「上一代」兩堆人可以劃分出來嗎?公共性與私密性兩者之間還存在在甚麼可能?《字花》改版後的主張,不禁令我想到西方當代藝術潮流曾經發生過的事:有人(每每是廿來三十歲的「年輕一輩」)對一些藝術看法有所懷疑,就會大大聲用藝術創作或藝術行動的方法來宣布,那管那些行動只是幾丁人,只是在一個半個街頭進行。「宣布」這個行動已令人欣喜,但更盼望看到的是百花齊放,甚至嘈到令人不知如何時好,而不是只有《字花》一本雜誌努力發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