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/29/2013

辭職

(被朋友調侃說,辭職都要上新聞,難道你是董建華嗎?)

離開我的第二份全職工作,做滿一年,已是最長工作的紀錄。2003年搬出研究院宿舍獨居,要養自己又要寫論文,不做全職,補習、代課、廣告、寫稿、翻譯、編輯、策劃,我炒散工多過食炒飯。但其實我算是工作狂,燃燒起來有風乘火勢的快感,沒有工資的工作一樣熱衷。在書店工作時,遲到最少的日子恰是最辛苦的日子。只要在書區,我可以不吃飯不喝水不上廁所,不到下班不停手,單靠理想就滿腦多巴胺如熱戀。我用理想感召同事,只是也許他們見我這樣瘋狂,都有點怕。

這是零散工作的年代,許多人都可以靠兼職和短期工作勉強糊口,窮忙族,階級極難上調,工作十年收入還是和初期差不多,但日常還有時間和精神,可以紓緩工作的壓抑,做一點自己喜歡的事。於是也養成了年輕一代對於工作精神的失落,沒有人再渴望在工作找到自己的意義,獻身什麼的,更如天方夜譚。在公司角度,則是流動極大,也更傾向安排同質性高、重操作性、誰來做都可以、斬件零散的工作,歸屬感云云,像太老的K歌,唱來都覺尷尬。這是新自由主義時代的惡性循環,好像沒有人能夠得到好處,除了唯利是圖的公司——但公司不是人呢。

辭職者的位置有趣之處,就像日與夜之間的游魂,可以看到別人看不到的事物。沒有了利害關係,誰還對你好或者不好,都是一個參照系,水落石出的真實。而反過來說,我想辭職之後的通知期,那一個月或者三個月,也是對辭職者的人格考驗。再沒有長遠未來,這堆人將來都可能與你無關,你可以定義這一切好壞都與你無關——在這樣沒有綑綁的狀態下,還能夠有責任心如常工作甚至留下漂亮收尾,也許不是人人都能做到。所以辭職能做到「好來好去」,也不容易。

看人們的反應更有趣,談起辭職,所有四十歲以上的人,都叫你不要辭職(尤其金牛座的),對於他們來說,職業太重要了,單是堅持工作便有自足的價值。而在四十歲以下的人那裡,辭職者就是英雄。根本不須談論工作表現,只要你辭職,就會得到羨慕和肯定。年輕人辭職時往往幾近炫耀,你聽MY LITTLE AIRPORT的〈爺就是一條辭職撚〉,就知道那種沾沾自喜是如何油然而生。流行文化不能直接指向革命,或者他們能做到的就是嘗試定義何謂有型,在LIFE STYLE中加強人們的怠工症,算是種下一點對權威的反叛因子。是呀,現在辭職才是有型。

其中一個最大力推動我去做全職工作的,是黃碧雲。她把職業看得很嚴肅,覺得沒有做過全職工作,不能算是領受過人間的苦難和沉重,關懷眾生也會脫離現實。於是我去工作時,就是想要「領受」,以及學習謙卑。跟辭職的文藝青年面談,我是上司,不能說服他留下,反被問「你為何要做下去」,我說,那接近一種流放,伊底帕斯的流放,覺得自己這麼驕傲的人,就是該領受這種懲罰。

但我後來畢竟也是走了。非矯厲所得。

想辭職的朋友在深夜的公園裡跟我談很久。她覺得自己做了十幾年的工作,快要被榨乾了,必須離開,讓自己的腦子好一點。她這樣講,也都幾年了。或者,要離開一份有所積累的工作,還是不容易。要問的是,我們這個時代,到底出了什麼問題,為什麼要找一份SELF-FULFILLING的工作,竟然難如登天。

粗通一點紫微斗數,我是文人武命,而且,在古時大概是會死在戰陣之中那種。只是,我對於挑選自己所屬於、所獻身的戰陣,有很高要求。戰死是盡其天命,而我自覺知道自己的天命何為。離職之前之後,我都如以前一樣,勉勵同事要做下去,對得起自己的選擇。就算辭職後的歡快,也要有之前的辛勞做鋪墊,才能體味。書區非常辛苦,又要體力又要腦力,我只能說,留一口氣,點一盞燈,有燈就有人。香港人不認輸,尤其在香港做跟文化相關的工作,更不能認輸。

而無論我身在何處,看到那些不認輸的人,無論多麼微小,我就把他們認作同伴,希望自己和他們一樣辛苦,領會世界的重量。

(刊《號外》專欄after all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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